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商超管理的通知

     各业主、保卫处、后勤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食堂和超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和商超经营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全校师生日常生活秩序,保障全师生的合法权益,更好地营造校园生活环境。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要求作如下规定

     一、营业时间规定

    根据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学校各食堂、商超、水吧、宵夜店等晚上营业时间不得超过23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全校师生学习、生活、作息时间正常。

    二、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食堂物资必须定点采购,签订协议并索取检测检验合格证和安全责任承诺书;食堂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卫生安全工作。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要严格执行食堂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安全检查制度、消毒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后勤处要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堂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要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建立安全与卫生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报告制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主动积极、妥善应对,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四、相关要求

     1.保卫处、后勤处每月不定期对学校各食堂、商超、水吧、宵夜店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通报。对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食堂和商超上报学校领导,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2.各食堂、商超、水吧、宵夜店等业主要认真履行与学校签订的协议规定;

    3.严禁在校内买酒,确保校园安全和谐;

    4.为响应国家防治“白色污染”的号召,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禁止各食堂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和一次性筷子送外卖;

    特此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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