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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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云龙校区管委会、院(部)处(室)

根据气象预报,今年第11号台风“摩羯”(强热带风暴级),9月4日05时其中心位于北纬19.0度、东经118.0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1级(30米/秒),中心气压980百帕。预计,“摩羯”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最强可达超强台风级(48—58米/秒,15-17级),并将于6日下午到夜间在海南万宁到广东电白一带沿海登陆。

省气象局9月4日6时30分提升台风四级预警为台风三级预警。根据《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减救灾委于9月4日7时将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我校同步启动。为切实做好防汛防风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张洪田  

副组长:  

      员:各校级领导、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学工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全面掌握灾情和各类动态消息,按要求及时报送主管部门和校领导,授权发布防汛、防台风重要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二、值班值守

1.学校设立总值班室,在16栋1102室。值班校领导和值班人员务必按照值班安排,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做好紧急情况处置及管理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台风防御期间有关信息。

2.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学工处以及各二级学院,需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请各相关部门于9月4日18:00前,将本部门值班安排分别报送学校办公室和云龙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3.云龙校区管委会、各院(部)处(室)按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海科办字﹝2022﹞60号)职责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做好隐患排查、安全疏导、防灾和值班值守等工作。

三、全面排查防御

1.立即对本部门管理区域内场所和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关闭门窗和电源,易进水受潮的部位要做好防水措施,加固或转移有可能出现险情的物件,确保教学设施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和图书资料的安全,遇到紧急情况,迅速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展开自救(责任部门:各院部处室)。

2.校舍安全排查。及时封存校内D级危房并转移入住人员,确保校舍与人员安全(责任部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人事处)。

3.高空构筑物清查。及时清查各类高空构筑物,如空调机、宣传指示牌等户外设施,以及校内大树、老树的维护,校内工棚、车棚、建筑外贴面等,如需清理加固请及时进行处理(责任部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4.排水防涝工作。疏通排水管网,清理下水井和杂草落叶,确保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校内蓄水池、贮水井进行预排空或降低贮水量,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的教学设施设备等物资(责任部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5.电气线路检修。及时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确保用电安全(责任部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6.施工建筑排查。及时排查校内施工建筑,落实施工方安全责任,做好塔吊、工棚、脚手架、配电和居住场所的各项防汛备汛措施,确保汛期建筑施工安全(责任部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施工单位)。

7.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对可能危及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安全隐患(如地质灾害隐患)等,尽快落实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妥善处置并消除隐患(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四、师生安全与应急物资储备

1.安全防范教育。各院(部)处(室)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位置和状态情况,做好信息沟通和宣传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注意安全。学工处需做好学生的防汛防风教育和组织工作,统筹安排各二级学院通过微信、官网或短信等渠道立即对学生开展防汛防风宣传教育和提醒,特别要加强对新生、在海南参加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学生的安全提醒(责任部门:学工处、人事处)。

2.应急物资和人员储备。及时做好防汛防台风的设施设备、学生食物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台风期间学生宿舍不缺水停电,保证食堂供应等。提前组建应急抢险队伍,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确保在台风来袭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责任部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各院(部)处(室)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网络,落实防汛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实地巡查。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院(部)处(室)主要负责人是防汛应急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送信息至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值班电话:65969908;云龙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65621652)

特此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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